1994年11月,随着嘉实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开张,中国民营影视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然而,民营影视业却很快陷入困局:
1.运作模式陈旧。很长时间内,民营影视公司的运营模式主要有3种:是完全独立运行,其代表有北京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广告发展公司等。第二是合作经营,其代表是“其欣然”等。第三是与电视台内部的公司合作。所以,民营影视制作公司自其发展之初,都与电视台的建立与发展休戚相关,殊荣相共。
2.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尽管民营影视公司拥有非常专业的制作人,核心层或主创人员大多来自电视台与报社,对媒体机构有更多的了解、关注,但对其他行业可能不了解或了解不多。随着影视市场竞争的加剧,民营影视公司需要的经营人才是媒介职业经理人。但目前媒体经营管理人才只占媒介从业人员的1%。
3.投融资难。民营影视公司获得银行贷款很难,上市融资也难,在市场中处于被动,因此能长期生存的极少。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后,民营影视业的政策有了很大地放宽。华谊兄弟、华策影视纷纷上市融资。但据有关学者对北京民营影视公司调查,多数受访者认为这种方式还不能很快适用于民营影视业。因为影视产业的意识形态特殊,政策开放的步伐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加快。
4.产品开发能力弱。民营影视公司制作节目的水平丝毫不差于电视台。但它的大规模、多样化的产品开发潜力目前还比不上电视台。省级以上电视台,吸收了中国90%以上的专业人才,资本力量强大,有足够的政策支持和保护。而民营公司因投融资难而导致与之相关联的产品开发能力弱。没有资本的支持很难网罗大量的高水平人才,也很难在节目研发上有足够的投入。结果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就做不出来;没有新产品投入市场,企业很难做大;企业做不大,很难在风险很大的环境下生存。
5.盈利模式单一,缺乏播出平台。当前民营影视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代理广告。这样一来,它其实身兼节目供应商和广告代理商两种角色,在将节目卖给电视台后,还必须抓紧时间将贴片广告时间段兑换成现金。而播出平台匮乏一直制约着民营影视业迅速发展。民营影视的业务被政策严格限制在电视产业中的内容制作与流通、广告销售方面,而且在内容制作与生产方面不能涉足新闻时政类业务。播映频道和传输网络都不允许民营影视公司染指和涉足。因此,民营影视公司仅扮演着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的角色,而且所生产的节目自己没有发行权,用节目换回的广告时间也被不断压缩。上海电视台每30分钟节目只可获得30秒的广告时间,民营影视业脆弱的生命完全掌握在电视台手中。
6.新媒体时代遭遇意想不到的困境。节目内容受到“精英文化”与“草根文化”的两面夹击;播出渠道受到新旧媒体播出平台的腹背夹击;生存的空间受到新旧盈利模式的双重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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