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微电影的全面升级,即网络大电影,又称新媒体电影。时长超过60分钟,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发行,进行付费点播的影片 。
“微电影+”是微电影与任何行业相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姜联先生立即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微电影+”计划,2015年4月21日获得国家版权局认可。
通俗来说,“微电影+”就是“微电影与任何行业相结合”,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传播技术以及微电影平台,让微电影与任何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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