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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制片
官网介绍“签约制片人”,能否以无劳动关系仅临时合作否定其代理权?
【原创】文/汐溟电影公司在官网介绍某制片人系签约制片人,该制片人代公司处理影片制作相关事务,此后电影公司称该制片人与其无劳动关系,只是其临时聘用的制片人,对其无代理权。官网介绍“签约制片人”能否构成职务代理?案情甲系电影公司,在其官网上显示其签约的导演、制片人、演员等。其中页面载明“签约制片人:王某”,并有王某的介绍,包含从业经历及以往参与的作品等。2023年5月,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东莞大岭山宣传片视频拍摄制作巨画传媒值得信赖
拍摄企业宜传片的影响力还是公认的,那么企业宣传片在制作的原则是什么呢。1,实用原则。企业宣传片应遵循实用原则,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宣传片,创意都是实用的基础,创意不是天马行空的,它应该始终与企业的核心业务保持联系,它应该从真实企业产品的属性出发,创意思维需要真正的产品来服务,深圳企业宜传片每一个想法都应该是企业的真实写照,因此,在制作宣传片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实用原则,尊重事实,不要夸大事实或创造
东莞市巨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选对动画很重要!中山三维动画的脱硫脱硝视频,值得一看
在脱硫脱硝动画制作领域,陨石三维动画公司始终走在创新的道路上,为环保行业带来了全新的视觉体验。创新创意是我们的动力源泉。我们不断探索新的表现形式和手法,将脱硫脱硝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让观众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脱硫脱硝的过程。三维特效的烟气制作不断升级。我们引入了最新的计算机图形技术,使烟气效果更加逼真、细腻。我们还开发了多种特效插件,能够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场景,快速生成
陨石数字动画
水处理动画:解锁电除盐技术应用新场景
电除盐水处理动画此三维动画展示了电除盐工艺流程:电除盐是将电渗析与离子交换技术结合,在电渗的淡水室中填充离子交换剂,在直流电流的作用下,实现电渗析、离子交换除盐和离子交换连续电再生的过程。如图所示
转让方拒绝为受让方办理影片版权登记,受让方能否诉请强制履行?
【原创】文/汐溟版权登记对证明版权权属具有一定意义。在影视作品版权的流转关系中,受让方日益重视版权登记的程序。影片版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方负有配合受让方办理版权登记的义务。如果转让方拒绝为受让方办理版权登记,受让方能否以诉讼的方式强制转让方履行该义务?甲乙签订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其中约定,双方确认,甲将其电视剧版权收益权转让给乙,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的30日内,双方配合为乙办理版权登记手续,版权转让
如何判断异议的合理性?
【原创】文/汐溟影视作品的验收涉及专业问题,当发生纠纷时,缺乏专业知识及从业背景者不易对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委托方否定制作方交付的影视作品的质量,委托方异议是否合理?是否在滥用验收权以实现拒付制作费的目的?当委托方与制作方就影视作品的质量产生分歧时,应如何认定异议的合理性?2021年5月6日,甲委托乙制作微电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制作内容及要求。制作内容:空调完整版微电影一条。内容:产品为主
委托方发出解除通知后编剧交付剧本且不同意解除合同,合同应否解除?
【原创】文/汐溟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编剧逾期交付剧本,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编剧逾期未交付剧本,委托方发出解除通知,此后编剧交付剧本且不同意解除合同。该种情形下,合同能否解除?甲委托乙创作剧本,约定乙应在2022年1月22日前交付剧本,同时约定若逾期15日未能交付剧本,甲有权解除合同。签约后甲足额支付了酬金,但乙逾期3个月仍未交付任何剧本成果。2022年4月25日,甲向乙发送解约通知函,通知乙
“未招到带资演员退还投资款”,当事人能否依据该条拒付投资款或主张合同解除?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合作拍摄制作影视剧,约定了各自的权责、分工。如约定一方负责拍摄制作,若该方未招到带资演员应退还投资款,该约定是否包含解除或终止的含义?另一方能否因该方未招到带资演员而拒绝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约定2021年3月3日,甲、乙就某部网络剧签订联合摄制合同,A条约定,乙负责该剧的拍摄、制作、报审、宣发,甲负责该剧的投资。B条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支付第一笔投资用于该剧前期筹备,如果
影片院线发行权授权方如何履行减损义务?
【原创】文/汐溟影片院线发行权授权合同关系中,若被授权方有违约行为且给授权方造成损害的情形下,为防止损害的扩大,授权方有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此为合同减损义务。该义务应如何履行?案情2021年6月,甲是影片A的出品方,与乙签订发行权授权协议,将影片的院线发行权专有授权给乙,并收取授权费。授权费分阶段支付,在2021年8月1日前支付完毕。逾期未足额支付,甲有权终止合同。签约后,乙分阶段支付70%的授权
自然人能否拍摄电影?
自然人,也就是个人,能投资电影,但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拍摄电影?答案是,不能。根据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电影备案、报审、的主体只能使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包含自然人。首先,关于电影的备案,《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电影备案是合法拍摄的前提,若无备案资格,自然也就无拍摄资格。而依据该条
欺诈是否以欺诈事实被订入合同书为要件?
【原创】文/汐溟在笔者代理的一起撤销电影投资合同的诉讼中,法庭对欺诈的事实是否被订入合同书非常关注。该案中,签约前,出品方承诺影片的导演系著名导演甲,而所签的投资协议中并未对导演作出约定,影片开机后,投资方发现导演并非签约前承诺的导演甲,而此时导演甲在微博中也发表声明,称出品方从未就案涉影片的合作与其进行过协商,其与影片项目无任何关系。投资方联系出品方,要求其对此作出解释,出品方并未就导演甲的声明
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判定行为人是否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认定其是否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指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上传至或以其他方式将其置于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中,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上传至或以其他方式置于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
执行公司股权,其他股东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否具备案外人主体资格?
【原创】文/汐溟债务人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执行公司股权将引起公司股东或者股权比例发生的实质性变化并对公司其他股东所造成的影响,其他股东是否具备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外人主体资格?案情甲、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仲裁委员会裁决乙偿还甲本金。执行法院在执行乙持有的丙公司49%的股权时,作为丙公司股东的丁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理由是其作为对丙持股51%的股东
同意将真人秀节目改为汇编形式但未约定变更制作费,制作费应否变更?如何调整?
【原创】文/汐溟视听作品委托创作合同履行中,委托方要求变更作品的制作形式,如将真人秀节目的部分集数改为汇编形式,制作方未持异议,但双方并未签订补充协议,也未约定制作费能否调整。制作完成后,制作方能否以未签订补充协议和未约定变更制作费为由,仍坚持按合同约定主张制作费?甲、乙签订《真人秀节目委托制作合同》,约定甲委托乙为其真人秀节目提供创意、策划、制作等服务,节目期数共10期,每期制作费为100万元,
仅代收影片发行款但对合同盖章,是否为合同当事人?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第三方账户为一方发行收益款收款账户,第三方在合同上盖章并收取发行收益款。当事人因收益款结算产生纠纷,第三方能否以合同当事人身份提起诉讼?约定甲公司与乙公司联合投资影片,双方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甲方为甲公司,乙方为乙公司,并注明双方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乙公司的发行收益款收款账户为丙公司账户。合同签署页,乙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