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计划安排,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拟组织开展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摄影摄像及专题片制作服务项目(NT-SYZZ标段),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为加强南通市干线航道建设项目工程宣传,记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施工场面,展示全体参建人员的工作风采,拟开展本次摄影摄像及专题片制作工作。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与内容即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摄影摄像及专题片制作服务项目,具体包括资料收集、现场拍摄(方式不限于地面拍摄与无人机拍摄)、资料整理、编辑、解说词撰写、成片等,详见项目需求。
三、服务期
1、预计2021年10月至2025年12月。
2、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履约合格且承诺固定单价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个合同期。若履约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3、每年日常拍摄的天数:约30天。
4、每年制作专题片的数量:总时长约30分钟(约3部)。
四、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专题片摄制服务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合同复印件的,由委托制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内将文件费汇款凭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以及电子文件接收邮箱和联系方式发送至309461603@qq.com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逾期不受理。(具体相关事宜可添加工作QQ:309461603联系沟通)。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缴纳至以下账户(注:汇款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必须相一致,并注明“C-2172190”以便确认缴纳情况。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潜在投标人自愿购买的《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户号码:4301 0310 0910 0051 13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科技支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4: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4:30。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按照当地(投标人所在地、招标人所在地)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3、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 系 人:林波
电 话:1585129307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 系 人:高扬
电 话:18051983384
E-mail:309461603@qq.com
2021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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